“3・15”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四川省在“保护消费者权益 共筑满意消费”方面都有哪些创新举措,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。

创新消费纠纷解决机制:
多元解纷中心调解:成都市金牛区设立多元解纷中心,实现消费者保护组织调解、行业调解、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诉前调解等多种方式进行调解,让消费者维权不跑路、少跑路。
消费投诉信息公示:成都高新区对投诉量和调解成功率进行综合打分排名,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示消费投诉量较大、调解成功率较低的企业,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,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。公示渠道从政府门户各级网站拓展到地铁沿线各站点、商业楼宇、综合体、住宅小区及社区广场。
设立企业投诉部:成都高新区消费者协会在投诉举报中心专门设立企业投诉部,邀请平台型企业派员入驻,在指导、监督下处理投诉,实现投诉信息无缝衔接,提高企业处理效率。
“秘书长 — 副秘书长” 联席会议制度:叙永县消委会建立 “秘书长 — 副秘书长” 联席会议制度,确定各重点行业部门一名中层干部担任消委会副秘书长,涉及相关行业消费纠纷的投诉,由该行业主管部门的副秘书长牵头调查、调解处理,其他副秘书长协助。
“宜保宝” 平台监管预付费资金:宜宾市设立预付式消费服务平台 “宜保宝”,实现事前资质审查、发卡报备、事中全过程消费记录并可信存证、事后维权的监管闭环,对预付费资金实现 100% 监管。
优化消费维权渠道:雅安市推出 “雅安市放心舒心消费二维码” 小程序,运用 “智慧化 + 信用化 + 网格化” 三位一体新型监管机制,实现监管 + 服务模式,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可在线快速维权。
创新消费教育方式:在 “3・15”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,华西社区报联合四川省消委会、成都市消委会,携手全省多家消费维权工作站及投诉站,共同发起 “共筑满意消费・线上公益倡议” 行动,通过公益短视频、科普短视频、云端互动、走进社区等方式,普及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维权技巧。
开展特色消费活动:举办开盖酒消费风险研讨会,组织开展多项消费体察活动和比较试验,指导消费者科学消费、安全消费;开展 “礼遇四川” 特色伴手礼评测活动,精心打造特色伴手礼品牌。
强化消费监督与公益诉讼:联合省委网信办调查网络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现状;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,如网络 “刷单炒信” 案成为全国消协组织首例该类公益诉讼胜诉案例,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成为省消委会首例 “退一赔三” 惩罚性赔偿案例,并创新赔偿金支付、存管、使用模式。
推动消费环境建设区域合作:雅安市以加强川渝一体化 “次区域” 合作走深走实为重点,聚焦消费环境建设问题,开展创新性、集成性合作,积极争取与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发 “雅安市放心舒心小程序”,推动 “一地创新、两地共享”。